Transcript of the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s 2024 Fourth Quarter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会文字实录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例行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发展规划司副司长董万成先生、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先生、国际合作司副司长董翔先生。我是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各位司长发布内容之后,统一安排回答记者提问。现在,请董万成副司长发布前三季度能源形势。   发展规划司副司长 董万成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前三季度全国能源形势作简要介绍。今年以来,能源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始终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更大力度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前三季度,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依靠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供给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截至9月底,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1.6亿千瓦,同比增长14.1%。煤炭、油气产能稳步提升,前9个月,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2.0%、6.6%。   二是迎峰度夏用能高峰供应保障有力有效。夏季用能高峰期间,优化电力系统调度安排,最大程度提升电力输送通道利用率,增加燃气电厂天然气供应,深挖跨省跨区余缺互济潜力,充分发挥各类电源顶峰保供作用,多措并举推动供需协同发力,有力保障全国电力系统高水平运行。   三是能源价格总体保持稳定。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扎实做好煤炭稳产稳供,始终保持国内煤炭供应能力充足,有效发挥动力煤长协价格“稳定器”作用,确保全国煤炭价格基本盘稳定;现货煤价在合理区间稳定运行。今年以来,国际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国内天然气价格小幅波动。  四是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取得新突破。截至7月底,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2.06亿千瓦,提前6年多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大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截至9月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新增总发电装机的比重超过8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先进压水堆“国和一号”核电示范工程1号机组成功实现首次并网发电。   五是新动能新活力持续增强。推动能源领域“两重”建设,实施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重点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输配电、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前8个月,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约1.7万亿元,同比增长16.2%,氢能、新型储能、LNG接收站、抽水蓄能投资增势加快。   张星   谢谢董万成副司长。下面由我来介绍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并解读《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2024年前三季度,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能源安全和低碳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2.1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797万千瓦,风电新增391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1.61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37万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突破2亿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7.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4.7%,其中,水电装机4.3亿千瓦,风电装机4.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7.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0.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34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3953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超过了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21亿千瓦时)。   (一)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水电并网容量797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299万千瓦,抽水蓄能498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 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75亿千瓦,抽水蓄能5591万千瓦。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发电量1004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国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672小时,同比增加305小时。   (二)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3912万千瓦,同比增长16.8%,其中陆上风电3665 万千瓦,海上风电247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4.8亿千瓦,同比增长19.8%,其中陆上风电4.4亿千瓦,海上风电3910万千瓦。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风电发电量71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三)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新增并网1.61亿千瓦,同比增长24.8%,其中集中式光伏7566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8522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7亿千瓦,同比增长48.4%,其中集中式光伏4.3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4亿千瓦。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光伏发电量6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5%;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7.2%,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   (四)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137万千瓦。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达4551万千瓦,同比增长5.4%。2024年前三季度,生物质发电量15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   以上是2024年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并网的运行情况,下面我就关于《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做简要的介绍。《意见》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重点对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传统能源稳妥有序替代,以及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提出具体要求。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重点领域替代应用、替代创新试点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一是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意见》提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和分布式就近开发利用,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发展绿色燃料、可再生能源制氢和综合供热体系。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输送和消纳利用方面,《意见》提出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网源协调发展,优化电力调度控制,加强热力、燃气管网及氢能供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在加强供需互动方面,《意见》提出深入挖掘需求侧资源调控潜力,强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发展灵活资源方面,《意见》提出多元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强灵活电源、抽蓄和新型储能应用,推进长时储热型发电、热电耦合、中高温热利用。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在工业领域,《意见》提出协同推进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引导工业向可再生能源富集、资源环境可承载地区有序转移,强化工业行业与可再生能源耦合发展,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中低温热利用,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在交通领域,《意见》提出加快交通运输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动,建设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探索发展电气化公路,鼓励电动船舶和航空器应用,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和车用燃料应用。在建筑领域,《意见》提出深化建筑可再生能源集成应用,把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的规划、建设、更新和改造工作,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和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意见》提出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代替煤炭散烧。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数据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意见》提出统筹新基建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提高“东数西算”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有序开展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动新建数据中心逐年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三是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针对新技术,《意见》提出加快试点应用,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绿色直供电、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应用等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针对新业态,《意见》提出推动业态融合创新,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能源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鼓励促进可再生能源多品种、多领域、多形态替代的商业模式创新。发布完毕。请边广琦副司长介绍新型储能发展相关情况。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边广琦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国多地出现持续性高温,20个省级电网负荷创历史新高,国家能源局积极引导各地科学建设并合理调用新型储能,在传统电力保供手段基础上,推动新型储能充分发挥“超级充电宝”功效,为顶峰时段电力保供贡献了关键力量。   一、全国新型储能装机稳步增加,重点省份加速新型储能建设 随着“双碳”目标深入推进,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保持较快增速,电力系统对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需求快速增加。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较2023年底增长约86%。国家能源局持续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从地区来看,华东地区新型储能装机增长较快,今年新增新型储能装机超过900万千瓦。从省份来看,江苏、浙江、新疆装机快速增长,今年新增装机分别约500、300、300万千瓦,成为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Continue ReadingTranscript of the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s 2024 Fourth Quarter 

Energ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ull text)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能源规划  第三章 能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 能源市场体系  第五章 能源储备和应急  第六章 能源科技创新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  第三条 能源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保障、节约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第四条 国家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完善节约能源政策,加强节约能源管理,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降低能源消耗,防止能源浪费。  第五条 国家完善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结构,积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  第六条 国家加快建立主体多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依法规范能源市场秩序,平等保护能源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国家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健全能源储备制度和能源应急机制,提升能源供给能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  第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第九条 国家加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能源开发利用的科技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十条 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针,积极促进能源国际合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能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能源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能源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能源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能源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能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相关的能源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节约能源、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节约能源意识、能源安全意识,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能源、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公益宣传。  第十四条 对在能源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能源规划  第十五条…

Continue ReadingEnerg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ull text)